警告:實驗中所使用的乙腈對人體健康有害,標準溶液配制過程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時應按規定要求佩戴防護器具,避免接觸皮膚和衣物。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乙腈的吹掃捕集/氣相色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乙腈的測定。
當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取樣體積為5.0ml時,乙腈的檢出限為0.1mg/L,測定下限為0.4 mg/L。當采用氮磷檢測器,取樣體積為5.0ml時,乙腈的檢出限為0.009mg/L,測定下限為0.036mg/L。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3 方法原理
樣品中的乙腈經高純氮氣吹掃后吸附于捕集管中,將捕集管加熱并以高純氮氣反吹,被熱脫附出來的乙腈經氣相色譜分離后,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或氮磷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外標法定量。
4 干擾及消除
用本方法測定水中乙腈時,二氯乙烯、一氯甲烷、二氯乙烷、二氯丙烷、二氯丙烯、三氯乙烯、三氯丙烷、三氯乙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二溴乙烷、溴氯甲烷、二溴甲烷、三溴甲烷、四氯化碳、一溴甲烷、一氯甲烷、一氯乙烷、一氯乙烯、二溴氯甲烷、二溴氯丙烷、二氯二氟甲烷、三氯氟甲烷、丙酮、丁酮、己酮、二硫化碳、一碘甲烷、苯、甲苯、氯苯、溴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異丙苯、正丙苯、二氯苯、三氯苯、氯甲苯、三甲苯、丁基苯、異丙基甲苯、六氯丁二烯、萘、乙酸乙烯酯、氯乙基乙烯基醚、甲基戊酮、甲醇、乙醇、丙烯睛、丙烯醛、甲醛、乙醛等有機物對測定不會產生干擾。若有其它物質干擾,可采用不同極性的輔助色譜柱定性。
5 試劑和材料
5.1 實驗用水:二次蒸餾水或通過純水設備制備的水。
使用前須經過空白檢驗,確認在目標化合物的保留時間區間內無干擾峰出現或目標化合物檢測濃度低于方法檢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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