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煉焦化學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內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煉焦化學工業新(改、擴)建工程污染源和現有工程污染源源強核算。
本標準適用于煉焦化學工業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況下源強核算,不適用于突發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情況下源強核算。
本標準適用于備煤、煉焦、焦處理、煤氣凈化、煉焦化學產品回收和熱能利用等生產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煉焦爐型包括常規焦爐、熱回收焦爐和半焦(蘭炭)炭化爐。執行GB 13223的鍋爐污染源源強按照HJ 888進行核算;執行GB 13271的鍋爐污染源源強按照鍋爐的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進行核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
GB 13223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6171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2.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
HJ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
HJ 2.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630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導則
HJ 70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鋼鐵建設項目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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