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粒度的吸液管法和比重計法。
本標準適用于土壤粒度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T 166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土壤粒度 determination of 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
又稱土壤顆粒組成或機械組成,是指土壤中不同粒徑礦物質顆粒的組合比例,以各級顆粒所占質量百分數表示。
3.2
斯托克斯定律 Stokes's Law
不同粒徑的顆粒在重力作用下,其下降速度與球體(土粒)的半徑平方(r2)成正比,與分散介質的黏滯系數成反比。
4 方法原理
將通過2mm篩孔的風干土樣制成懸濁液。粒徑大于0.063mm的顆粒由一定孔徑的篩子篩分;小于0.063mm的顆粒則依據斯托克斯(Stokes)定律,采用吸液管法或者比重計法測定。根據各級顆粒質量計算其百分含量,并在半對數紙上繪制土壤粒徑累積分布曲線(見圖3),從而確定土壤粒度。
5 干擾和消除
5.1 有機質和鹽類(尤其是像石膏等難溶性鹽類)會產生絮凝,影響樣品測定,可加入分散劑消除絮凝影響。
5.2 氧化鐵和碳酸鹽(尤其是碳酸鈣、碳酸鎂)會干擾土粒分散,影響測定,可加入連二亞硫酸鈉及乙酸鈉去除氧化鐵的干擾,用過量鹽酸溶液去除碳酸鹽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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