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從事電力生產的熱力和機械作業的人員在生產現場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從事電力生產的所有人員和進人電力生產現場的有關人員。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608 高處作業分級
GB/T 378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GB 4387 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GB/T 6067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GB 6095 安全帶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T 19155 高處作業吊籃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229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
DL 408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DL 409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DL 612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T 651 氫冷發電機氫氣濕度的技術要求
DL 5027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3 總則
3.1 通則
3.1.1 電力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1.2 電力生產必須建立健全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3.1.3 從事電力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安裝、監理、調試,以及電力生產的運行、檢修和試驗的各級人員,應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關部分。
3.1.4 各級領導人員不應發出違反安全規定的命令。工作人員接到違反安全規定的命令,應拒絕執行。任何工作人員除自己嚴格執行本部分外,有責任督促周圍的人員遵守本部分。如發現有違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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