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根據輻射源安全監管司 2017年工作計劃,制定了核醫學科的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
1.2 工作過程
(1)編制組成立
2017年3月,廣東輻射防護協會和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接到任務以后,組織核醫學相關管理人員和專家成立了導則編制組。
(2)工作資料調研及編制
2017年4月至5月,編制組對核醫學科的相關標準、規范進行了調研、分析,制定了導則編制大綱和編制計劃。
2017年6月,編制組組織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廣東省環境輻射監測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蘇州大學放射與防護學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核醫學科、華克醫療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及協會和中心的編制人員對導則的編制大綱和編制計劃進行了討論,確定了該導則的基本框架和內容,并據此進行了編制組的分工。
2017年7月至10月,編制組成員分工協作,完成各自章節的編寫任務,并匯總形成《核醫學科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導則的草稿。
(3)專家咨詢
2017年11月至 2018年6月,編制組組織專家對《核醫學科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草稿)》開展咨詢,會后編制組根據專家反饋意見將導則題目修改為《核醫學工作場所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專家建議除了臨床核醫學診療外,應將其實驗研究過程的輻射防護與安全也納入輻射安全管理范圍,編制組根據修改意見對導則的每個章節進行了多次討論、完善和統稿,形成《核醫學工作場所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上報輻射源安全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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