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氧化鋁生產企業(鋁土礦開采、自備熱電生產部分除外)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清潔生產標準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 (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鋁土礦為原料用拜耳法、聯合法生產氧化鋁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
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
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GB 5086.1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轉法
GB 5086.2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蕩法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 16 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拜耳法
一種用苛性堿(主要成分是燒堿)溶液溶出鋁土礦的氧化鋁生產方法,主要適用于處理較高品位的鋁土礦,具有工藝簡單、能耗低等特點。
3.2 燒結法
一種用純堿或石灰石與含鋁資源共同燒結生產氧化鋁的方法,具有能夠處理低品位鋁土礦和其他含鋁資源的特點。
3.3 聯合法
一種拜耳法和燒結法并用的氧化鋁生產方法。聯合法工藝可分為串聯法、并聯法和混聯法三種形式。
3.4 綜合能耗
規定的耗能體系在一段時間內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實物量按規定的計算方法和單位分別折算為一次能源后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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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473-2009 清潔生產標準 氧化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