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 2015 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5〕329 號),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環規科技[2017]1 號)的有關要求,原環境保護部下達了制訂“水質烷基酚類的測定液相色譜法”的項目計劃,項目統一編號為 2015-10,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承擔了該標準的制訂任務及相關技術性工作。
1.2 工作過程
(1) 成立標準編制組
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于 2015 年 1 月承擔了《水質 烷基酚類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標準制訂工作。接到《水質 烷基酚類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標準方法制訂任務后,立即組織安排相對應的人員負責和參加該標準的制訂工作,馬上成立了標準編制組,召開了標準制訂工作啟動會。
(2) 工作調研及資料查詢
2015 年 1 月~6 月,根據國家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查閱了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數據庫,檢索了國際標準化組織、我國排放標準及分析方法標準、美國 EPA 等國外標準分析方法,結合我國環境監測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初步確定了標準制訂原則和技術路線。
(3) 實驗室內的方法研究,形成標準草案和開題報告,組織標準開題專家論證會。
2015 年 6 月~2015 年 12 月,課題組進行部分實驗,初步形成了標準分析方法草案和開題報告。
2016 年 1 月 13 日,由原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在北京召開了《水質 烷基酚類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的開題論證會。論證委員會聽取了標準主編單位所作的標準開題論證報告和標準草案內容介紹,經質詢、討論,形成以下論證意見:
① 標準主編單位提供的材料齊全,內容較為詳實完整,格式較規范;
② 標準主編單位對國內外相關標準及文獻進行了初步調研;
③ 本標準適用范圍、主要內容及編制標準的技術路線較為合理可行;
論證委員會通過該標準的開題論證。提出如下修改意見和建議:
① 補充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調研情況,根據文獻調研情況進一步確定目標化合物, 補充目標化合物的理化性質,污染來源和污染現狀;
② 確定樣品的條件試驗,樣品前處理方法,樣品的保存,樣品的干擾和消除,色譜條件,增加直接進樣的條件試驗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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