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釩工業企業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釩工業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釩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
GB 6920-86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7466-87 水質 總鉻的測定
GB 7467-87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9-87 水質 總汞的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
GB 7470-87 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87 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2-87 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5-87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鉀酸銀分光光度法
GB 11893-89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 11894-89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1896-89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銀滴定法
GB 11901-89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 11914-8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4673-1995 水質 釩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94 環境空氣 鉛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1995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5503-1995 水質 釩的測定 鉭試劑(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488-1996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 18871-2002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HJ/T 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氣的測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55-2000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T 60-2000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碘量法
HJ/T 195-200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199-2005 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200-2005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343-2007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汞滴定法
HJ/T 399-2007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2009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四氯汞鹽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5-2009 水質 銅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HJ 486-2009 水質 銅的測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537-2009 水質 氨氮的測定 蒸餾-中和滴定法
HJ 544-2009 固定污染源廢氣 硫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暫行)
HJ 547-2009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氣的測定 碘量法(暫行)
HJ 548-2009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硝酸銀容量法(暫行)
HJ 549-2009 空氣和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暫行)
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廢氣 鉛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
HJ 539-2009 環境空氣 鉛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
HJ 597-2011 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 28 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 39 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釩工業企業 vanadium industrial enterprise
指以釩渣、石煤、含釩固廢或其他含釩二次資源為原料生產 V2O3、V2O5等氧化釩的企業。
3.2
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 typical processing and facility
指:(1)以焙燒、浸出、沉淀和熔化為主要工序的 V2O5生產工藝與裝置;
(2)以焙燒、浸出、沉淀和還原為主要工序的 V2O3生產工藝與裝置;
(3)與這些生產工藝有關的水和大氣污染物治理與綜合利用等裝置。
3.3
現有企業 existing facility
指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釩工業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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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26452-20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