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射流曝氣器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水處理中進行曝氣充氧的射流曝氣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99 優質碳素結構鋼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 參數及其數值
GB/T 1184形狀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220 不銹鋼棒
GB/T 5231 加工銅及銅合金化學成分和產品形狀
GB/T 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
GB/T 8923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
GB/T 10894 分離機械 噪聲測試方法
CJ/T 3015.2-1993 曝氣器清水充氧性能測定
JB 2932 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射流曝氣器
一種流體輸送機械和混合反應設備,通過水射流對空氣的卷吸作用而抽吸空氣,又通過紊動水流的質交換和動量交換使空氣摻混到水中,達到增加水中溶解氧含量的要求。
3.2 自吸式射流曝氣器
指直接抽吸周圍環境大氣中空氣的射流曝氣器。
3.3 供氣式射流曝氣器
指抽吸由風機供應的有壓空氣的射流曝氣器。
4 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射流曝氣器應符合本標準要求,并按經過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1.2 射流曝氣器的材料可根據使用場合采用黃銅、不銹鋼、優質碳素鋼等,材質應分別符合GB/T 5231、GB/T 1220和GB/T 699的規定,并有質量合格證明書。
4.1.3 噴嘴、喉管進口內表面粗糙度應達到GB/T 1031中Ra1 .6級的要求。
4.1.4 噴嘴和喉管安裝時必須同軸,同軸度精度等級應達到GB/T 1184中7級要求。
4.1.5 碳鋼件的產品表面的除銹質量應符合GB/T 8923中Sa2 1/2級規定。
4.1.6 碳鋼件的產品外表面除銹后應涂刷防腐底漆和面漆。漆膜應平整光滑、色澤一致,不允許有針孔、起泡、裂紋、劃傷、剝落和明顯流掛等影響防腐蝕性能的缺陷。
4.1.7 漆膜厚度一般不低于以下規定:
a)水上金屬表面150 ~ 200 μm;
b)水下金屬表面200 ~ 250 μm。
4.2 性能要求
4.2.1 射流曝氣器的氣水比應> 1。
4.2.2 射流曝氣器的氧轉移效率應≥20%,理論動力效率應≥2.0 kg/(kW·h)。
4.2.3 射流曝氣器的工作壽命應不小于8年。
4.2.4 射流曝氣器的運行噪聲不應大于80 dB(A)。
5 試驗方法
5.1 產品的表面粗糙度評定按GB/T 1031進行。
5.2 產品的同軸度用百分表檢測。
5.3 工作水量的測定:采用精度等級不低于2.5級的流量計測量。
5.4 吸氣量的測定:采用精度等級不低于2.5級的轉子流量計測量或孔板空氣流量計測量。
5.5 產品曝氣性能測試條件按 CJ/ T 3015.2進行,計算按本標準附錄A進行。
5.6 產品外觀檢測按JB 2932進行。
5.7 噪聲檢測按GB/T 10894進行。
5.8 漆膜厚度用漆膜測厚儀測定,取兩個測點的算術平均值報告。
6 檢驗規則
6.1檢驗分類
射流曝氣器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 出廠檢驗
每臺產品的制造和技術性能應按4.1、4.2.1的規定,經檢驗合格后由制造廠出具合格證后方能出廠。
6.3 型式檢驗
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定型;
b)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c) 產品的結構、工藝或主要材料的變更影響產品性能時;
d) 連續停產兩年以上恢復生產;
e) 正常生產三年。
型式檢驗按本標準第4、5章的規定進行。
6.3.1 抽樣方法。
射流曝氣器的檢驗應從出廠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樣,抽樣數不少于3臺。
6.3.2 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全部項目及4.2中規定的項目。
6.4 判定規則
6.4.1 檢驗結果符合本標準第4章規定的產品判定為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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