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質門和鋼質門環境標志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木質門、鋼質門和鋼木復合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8580-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 18581-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T 18446-2001 氣相色譜法測定氨基甲酸酯預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應的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單體
GB/T 7106-2008 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
GB/T 8485-2008 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
HJ/T 20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水性涂料
HJ/T 220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膠黏劑
HJ/T 414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
3 基本要求
3.1 產品質量應符合各自質量標準的要求。
3.2 產品安裝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3.3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 技術內容
4.1 產品所用材料要求
4.1.1 木材
生產企業宜使用次、小、薪材和人造板材,使用的木材來源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4.1.2 人造板材
人造板材中甲醛釋放量不得大于 0.12 mg/m3。
4.1.3 涂料
涂料宜使用水性涂料和粉末涂料。
1) 水性涂料應符合標準 HJ/T 201 的要求。
2) 木質材料上使用的溶劑型涂料應符合標準 HJ/T 414 的要求。
3) 鋼質材料上所用的溶劑型涂料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鋼質材料上所用溶劑型涂料中有害物質限值
項 目 |
種 類 |
||
聚氨酯涂料 |
醇酸涂料涂料 |
其他溶劑型 |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a/(g/L) |
≤650 |
≤550 |
≤600 |
固化劑中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TDI)/(g/kg) |
≤5 |
— |
— |
苯a/(g/kg) |
≤5 |
||
注 a:應按產品規定的配比和推薦的最大稀釋比例混合后進行測定。 |
4.1.4 膠黏劑
膠黏劑應符合標準 HJ/T 220 的要求。
4.1.5 覆膜材料
覆膜材料不得使用聚氯乙烯塑料。
4.2 產品要求
4.2.1 甲醛釋放限量
木質門和鋼木復合門的甲醛釋放量不得大于 0.12 mg/m3。
4.2.2 空氣聲隔聲性能和氣密性能
外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和氣密性能應符合表 2 要求。
表 2 空氣聲隔聲性能和氣密性能限值
項 目 |
鋼質門、鋼木復合門 |
木質門 |
|
空氣聲隔聲性能(以計權隔聲量和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表示,RW+Ctr)/dB |
≥30 |
≥25 |
|
氣密性能 (在 10 Pa 壓力差下) |
單位縫長空氣滲透量(q1)/[m3/(m·h)] |
≤1.5 |
|
單位面積空氣滲透量(q2)/[m3/(m2·h)] |
≤4.5 |
4.3 產品生產過程中廢棄物回收利用要求
產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采取回收利用措施。
4.4 產品包裝材料要求
包裝材料宜使用循環材料。
5 檢驗方法
5.1 技術內容 4.1.2 和 4.2.1 中甲醛釋放量的檢測按照 GB 18580-2001 中 6.4 規定的方法進行。
5.2 技術內容 4.1.3 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檢測按照 GB 18581-2001 中 4.2 規定的方法進行。
5.3 技術內容 4.1.3 中苯的檢測按照 GB 18581-2001 中附錄 A 規定的方法進行。
5.4 技術內容 4.1.3 中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的檢測按照 GB/T 18446-2001 規定的方法進行。
5.5 技術內容 4.2.2 中空氣聲隔聲性能的檢測按照 GB/T 8485-2008 規定的方法進行。
5.6 技術內容 4.2.2 中氣密性能的檢測按照 GB/T 7106-2008 規定的方法進行。
5.7 技術內容中其他指標通過文件審查結合現場檢查的方式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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