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商用制冷設備類環境標志和環境標志低碳產品的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蒸汽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空氣源熱泵熱水機、水源熱泵機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屋頂式空氣調節機,不包括工商用冷柜、冰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標志
GB/T 17758 單元式空氣調節機
GB/T 18430.1 蒸汽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 第 1 部分:工業或商業用及類似用途的冷水(熱泵)機組
GB/T 18430.2 蒸汽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 第 2 部分:戶用及類似用途的冷水(熱泵)機組
GB/T 18431 蒸氣和熱水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水機組
GB/T 18455 包裝回收標志
GB/T 18836 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
GB/T 18837 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
GB/T 19409 水源熱泵機組
GB 19576 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GB 19577 冷水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GB/T 20738 屋頂式空氣調節機組
GB/T 21362 商業或工業用及類似用途的熱泵熱水機
GB 21454 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GB/T 26572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工商用制冷設備 industry and commerce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用于專業生產、商業活動等方面的額定制冷量大于 14Kw 的制冷空調設備。
3.2 紅丹 red lead
由高鉛酸鉛(Pb3O4)和一氧化鉛(PbO)所組成的橙色至紅色的顏料。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安全性能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
4.2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3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環境保護設計要求
5.1.1 易于回收設計
5.1.1.1 質量超過 25g,或平面表面積超過 200mm2 的塑料部件應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進行標記。
5.1.2 零部件中有害物質要求
5.1.2.1 產品鈑金件、換熱管及換熱器、泵、保溫材料、電子元器件(電阻、電感、連接件、晶體管、金屬和紙介質電容器)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 GB/T 26572 要求。
5.1.2.2 制冷劑的破壞臭氧層潛能值(ODP)應為 0。
5.1.2.3 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使用的緩蝕劑不得含有六價鉻(Cr6+)。
5.1.2.4 保溫材料不使用含氫氯氟烴(HCFCs)的發泡劑。
5.2 產品生產階段的要求
5.2.1 低熔點焊接(釬料液相線溫度低于 450℃)應采用無鉛焊接工藝。
5.2.2 不使用含氫氯氟烴(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 (CH3CHCl2)、三氯甲烷(CHCl3)、溴丙烷(C3H7Br)的清洗劑。
5.2.3 產品涂裝前處理過程不得使用含苯溶劑,額定制冷量不大于 50Kw 的機組不得使用溶劑型的涂料;額定制冷量超過 50Kw 機組不得使用含紅丹的涂料。
5.2.4 應建立生產過程中的制冷劑和廢棄物回收利用管理要求。
5.2.5 應建立生產過程中的節能管理目標、措施及評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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