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制品類環境標志產品的分類?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替代不易降解的塑料膜類?袋類及盒類包裝制品(一次性餐飲容器除外)?本標準分類中的復合膜類包裝制品只適用于紙塑復合包裝制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ASTM D 5338-92 塑料在受控堆肥化條件下需氧生物降解的標準試驗方法
GB 1040-92 塑料拉伸性能試驗方法
GB 9344-88 塑料氙氣?光源曝露試驗方法
GB 13022-91 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試驗方法
GB/T 16288 塑料包裝制品的回收標志
3 產品分類
產品按用途分為兩大類: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制品?不與食品接觸的包裝制品?產品按塑料替代方式分為以下三大類:
(1) 替代類包裝制品:包括完全替代類包裝制品和復合膜類包裝制品?
(2) 易于處理及回收利用包裝制品?
(3) 可降解類包裝制品:生物降解型包裝制品?光降解型包裝制品?光一生物降解型包裝品?
4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4.1 包裝制品
在流通過程中為保護產品?方便儲存?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所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的總稱?
4.2 替代類包裝制品
指產品中少用或不用任何塑料纖維而采用植物纖維?動物纖維以及利用淀粉?廢糖蜜和具有生物降解性的合成高分子材料或水溶性高分子材料制成的包裝制品?
4.3 復合膜類包裝制品
指產品中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薄膜復合在一起而制成的包裝制品?
4.4 降解塑料
在特定環境條件下,其化學結構發生明顯變化,并用標準的測試方法能測定其物質性能變化的塑料?
4.5 生物降解型塑料包裝制品
使用中保持與現有塑料同等功能,使用后能為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分解成低分子化合物,并最終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等無機物的高分子材料。
4.6 光降解型塑料包裝制品
在天然日光作用下,作為塑料主體的聚合物可有序地進行分子鏈斷裂而導致其破碎和分解的包裝制品。
4.7 光—生物降解包裝制品
人工合成高分子材料由于添加光敏劑或促進生物氧化劑作用,使之既能被天然日光作用而引起化學結構變化 (分子量下降),材料強度降低,出現裂損、破碎,又可被自然界中的微生物作用而引起霉變、腐爛的包裝制品。
4.8 易于處理及回收利用包裝制品
指產品在處理及回收利用過程中,不會產生任何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的物質,且易于回收再利用的包裝制品。
4.9 降解率
樣品在規定試驗條件下,轉化為 CO2的碳元素量與樣品含碳量的質量分數:
D=ω(CO2)×12/44×100%
ω(CO2)=G(CO2)/G(C)
式中:D———降解率,%;
ω(CO2)———單位重量樣品因降解而產生的 CO2累積量,g/g;
G(CO2)———CO2累積量,g;
G(C)———樣品中碳元素質量,g。
4.10 降解拉伸強度保留率或降解斷裂伸長保留率
F=F2/F1
式中:
F———降解拉伸強度保留率或降解斷裂伸長率保留率;
F1———產品在降解試驗之前的拉伸強度或斷裂伸長率;
F2———產品在降解試驗之后的拉伸強度或斷裂伸長率。
5 基本要求
5.1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要求。
5.2 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產品衛生指標應符合相關的衛生標準的要求。
5.3 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6 技術內容
6.1 產品生產過程中應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塑料。
6.2 包裝制品的要求
6.2.1 替代類包裝制品的要求
(1) 完全替代類包裝制品不得含有塑料纖維。
(2) 復合膜類包裝制品中塑料材料必須滿足可降解類產品的要求。
6.2.2 可降解類包裝制品的要求
(1) 生物降解型膜包裝制品降解率≥15%。
(2) 光降解型膜包裝制品降解斷裂伸長率保留率≤10%。
(3) 光 -生物降解型膜包裝制品降解率≥10%,降解斷裂伸長保留率≤30%。
6.2.3 易于處理及回收利用包裝制品的要求?
(1) 產品原料中回收廢料的質量與產品質量的百分比必須大于 60%。
(2) 對于單一種類的產品所用的原料種類應明確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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