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無下水道衛生系統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整體設計的、不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廁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11903 水質 色度的測定
GB 13200 水質 濁度的測定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標識
GB/T 28951 中國森林認證 森林經營
GB/T 28952 中國森林認證 產銷監管鏈
GBZ/T 300.68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 68 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HJ 209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塑料包裝制品
HJ/T 223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輕質墻體板材
HJ/T 296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衛生陶瓷
HJ/T 297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陶瓷磚
HJ 455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防水卷材
HJ 493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506 水質 溶解氧的測定 電化學探頭法
HJ 53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7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755 水質 總大腸桿菌和糞大腸桿菌群的測定 紙片快速法
HJ 2518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照明光源
HJ 2537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水性涂料
HJ 254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膠粘劑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無下水道衛生系統 non-sewered sanitation (NSS) systems
沒有連接到下水道的衛生設施系統,收集、輸送并將特定的輸入物料(主要包括人體排泄物和一些清潔用品)進行充分處理以便使得產生的固體物和/或出水能夠安全回用或處置。
3.2 原位處理 in-situ treatment
對排放出的廢物直接在衛生系統內部進行原地處理。
3.3 異位處理 ex-situ treatment
對排放出的廢物從衛生系統中收集出來,通過運輸工具轉移至其他場所或位置進行處理處置。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4.2 產品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的要求。
4.3 產品的生產企業應加強清潔生產。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環境設計要求
5.1.1 異味控制設計
5.1.1.1 產品應合理布置通風方式,并優先考慮自然通風。當換氣量不足時,應增設機械通風。
5.1.1.2 產品應采取至少一種除通風外的異味控制技術。
5.1.2 節能設計
5.1.2.1 在保障隱私的前提下,產品應優先采用自然采光設計。
5.1.2.2 應使用符合 HJ 2518 要求的照明光源作為照明或指示燈。
5.1.2.3 如使用照明、機械通風等設施,應帶有自動感應功能。
5.1.3 易于回收設計
5.1.3.1 產品中易損耗部件應采取易于獲取和更換的通用規格。
5.1.3.2 產品應容易拆解和安裝,不同材質的部件應易于分離回收。
5.2 原材料的要求
5.2.1 木材
5.2.1.1 木材原料應符合 GB/T 28951 或 GB/T 28952 的要求,進口木材原料還應符合國家木材貿易及進出口的相關要求。
5.2.1.2 木質板材應符 HJ 571 的要求。
5.2.2 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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