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和重污染預報信息服務。
(二)通過數值模式進行污染源識別和追蹤,為環保部管理部門污染控制和綜合決策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提供技術支持。
(三)負責京津冀及周邊重點區域業務化空氣質量預報工作,并協調全國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中心能力建設。
(四)負責全國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的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五)承擔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和培訓教材等編制。
(六)承擔全國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開展的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
(七)負責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報相關的技術交流和國際合作。
(八)開展水環境質量預報預測及其它研究性工作。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