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0.1 為了加強燒結機械設備工稈安裝質量管理,統一燒結機械設備工程安裝驗收標準,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燒結機機械設備的工程安裝質量的驗收。
1.0.3 燒結機械設備工程安裝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対安裝質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標準的規定。
1.0.4 燒結機械設備工程安裝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施工現場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控制及檢驗制度,應有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
2.0.2 變更設計應有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通知書或技術核定簽證。
2.0.3 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應使用經計量檢定、校準合格的計量器具,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2.0.4 設備安裝工程中從事施焊的焊工應滿足國家對焊工的相關要求。
2.0.5 燒結機械設備工程安裝應按規定程序進行,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交接檢驗,形成記錄;本專業各工序的質量控制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形成記錄。上道工序未經檢驗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0.6 設備的二次灌漿及其他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2.0.7 設備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分部工程及分項工程劃分宜按表2.0.7的規足執行.單位工程可按工藝系統劃分。
表2.0.7 燒結機械設備工程分部和分項工程名稱
序號 | 分部工程名稱 | 分項工程名稱 |
1 | 配料及混合設備安裝 | 定量給料裝置、強力混合機、圓筒混合機 |
2 | 饒結機主機設備安裝 | 機架、梭式布料機、鋪底料及混合料槽、圓筒給料機、反射板及輒式布料機、頭輪、傳動裝置、點火裝置、頭部彎道及中部軌道、尾部裝置、密封滑道及密封板、臺車及算條消掃器、熱破碎機、風箱及主抽風管道、熱風罩等 |
續表2. 0.7
| 分部工程名稱 | 分項工程名稱 |
3 | 環式冷卻機沒備安裝 | 機架、軌道、臺車及回轉框架、傳動裝置、擋輥和托輥漏斗、液槽密封裝置、密封罩、風箱、風機、環式刮板輸送機等 |
4 | 帶式冷卻機設備安裝 | 機架、密封罩及排氣筒、傳動設備、帶式刮板輸送機、風機等 |
5 | 主抽風機設備安裝 | 主抽風機底座、軸承座、轉子和機殼、附屬設備等 |
6 | 整粒設備安裝 | 篩分設備、破碎設備等 |
7 | 余熱鍋爐安裝 | 鍋爐鋼架、承壓部件、受壓元件、煙氣管道及循環風機等 |
2.0.8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控項目檢驗應滿足本標準質量標準要求;
2 一般項目檢驗中機械設備應全部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工藝鋼結構應有80%及以上的檢查點(檢查值)符合標準,最大值不應超過其允許偏差值的1.2倍;
3 質量驗收記錄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應完整。
2.0.9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質疑均應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記錄應完整;
3 設備單體無負荷試運轉應合格。
2.0.10 單位工稈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 設備單體無負荷試運轉應合格;
4 觀感質量驗收應合格。
2.0.11 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杳項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連接螺栓、螺母與墊圈應按設計配置齊全,緊固后螺栓應露出螺母或與螺母齊平,外露螺紋應無損傷,螺栓擰入方向除構造原因外應一致;
2 密封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 管道敷設應布置合理,排列應整齊美觀;
4 隔聲與絕熱材料敷設層厚均勻.綁扎牢固.表面較平整;
5 油漆涂層應均勻.應無漏涂、脫皮、明顯皺皮和氣泡,色澤應基本一致;
6 走臺、梯子、欄桿應固定牢固,應無明顯外觀缺陷;
7 焊縫的焊波應均勻,焊渣和飛濺物應清理干凈;
8 切口處應無熔渣;
9 設備應無缺損,裸露加工面應保護良好;
10 施工現場應管理有序,設備周圍應無施工雜物;
11 以上各項隨機抽查不應少于10處。
2.0.12 設備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按本標準附錄A采用;
2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按本標準附錄B采用;
3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按本標準附錄C采用;
4 設備無負荷試運轉記錄應按本標準附錄D采用。
2.0.13 工程質量不滿足要求應及時處理或返工,并重新驗收。
2.0.14 工程質量不滿足要求,且經處理和返工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不得驗收。
2.0.15設備安裝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
2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貴人等進行驗收;
3 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4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吿后,應由建設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或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5 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總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應按本標準規立的程序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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