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發布時間:2018-5-11 來源:SCT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周圍有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聲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類型的施工噪聲排放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搶修、搶險施工過程中產生噪聲的排放監管。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5173 聲校準器
GB/T 17181 積分平均聲級計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建筑施工 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筑物的建造過程,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聲 construction noise
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3
A聲級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壓級,用烏表示,單位dB(A)。
3.4
等效連續A聲級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簡稱為等效聲級,指在規定測量時間T內A聲級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表示(簡寫為Leq),單位dB(A)。除特別指明外,本標準中噪聲值皆為等效聲級。根據定義,等效聲級表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