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以土壤為基質種植的溫室蔬菜產地溫室內土壤環境質量、灌溉水質量和環境空氣質量的各個控制項目及其濃度(含量)限值和監測、評價方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NY/T 395 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NY/T 396 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NY/T 397 農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溫室 greenhouse
溫室是以采光覆蓋材料作為全部或部分圍護結構材料,具有透光、避雨、保溫、控溫等功能,可在冬季或其他不適宜露地植物生長的季節供栽培植物的建筑,包括玻璃單棟溫室、玻璃或塑料板材連棟溫室、塑料薄膜日光溫室、塑料薄膜大棚等固定設施。
3.2 溫室蔬菜產地環境質量指標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ex for farmland of greenhouse vegetables production
溫室蔬菜生長和蔬菜產品衛生質量要求的溫室內土壤、灌溉水、空氣等環境質量指標。
3.3 溫室蔬菜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farmland of greenhouse vegetables production
對溫室蔬菜產地土壤、灌溉水、空氣環境質量條件進行評價的指標、依據、方法,以及評定結果的表達。
4 評價指標限值
溫室蔬菜產地土壤環境、灌溉水和空氣環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項目均劃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為評價必測項目,選擇控制項目由當地根據污染源及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狀況選擇確定并予測定。
4.1 溫室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限值
溫室蔬菜產地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限值mg/kg
項目①
pH ②
<6 .5
6 .5~7 .5
>7 .5
土壤環境質量基本控制項目:
總 鎘 ≤
0 .30
0 .30
0.40
總 汞 ≤
0 .25
0 .30
0 .35
總 砷 ≤
30
2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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