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保濕功效評價的一種方法―電容法測定皮膚角質層水分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護膚類膏霜、乳液和啥纏化妝品保濕效果的測定,其他類宣稱保濕功效的化妝品可參考本標準評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化妝品衛生規范
3 基本原則
3.1 被測化妝品應為理化和衛生檢驗合格的產品,人體試驗之前應先按照《化妝品衛生規范》完成必要的毒理學檢驗并出具書面證明,毒理學試驗不合格的樣品不再進行人體檢驗。
3.2 化妝品保濕功效的人體試驗應符合國際赫爾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則,要求受試者簽署知情同意書并采取必要的醫學防護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護受試者的利益。
3.3 化妝品保濕功效評價指南適用于產品使用前后的測定。
4 原理
采用電容法測定人體皮膚角質層的水分含量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質的介電常數差異顯著,按照皮膚角質層水分含量的不同,測得的皮膚的電容值不同,其參數可代表皮膚水分含量。
5 試驗條件和志愿者要求
5.1 測試環境條件
測試環境溫度:20℃~22℃,濕度:40%~60%,并且進行實時動態監測。
5.2 志原者人數
有效志愿者24人-30人。
5.3 志愿者條件
5.3.1 年齡在18歲-65歲之間(妊娠或哺乳期婦女除外)。
5.3.2 前臂測試區域電容法皮膚水分測定儀的基礎值在15~45 (Corneometer Unit, C.U.)之間,其他電容法測定儀器可用Cornemeter校正。
5.3.3 無嚴重系統疾病、無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受試部位沒有接受過皮膚治療、美容以及其他可能影響結果的測試。
5.3.4 無活動性過敏性疾病者。
5.3.5 無體質高度敏感者。
5.3.6 近一月內未曾使用激素類藥物及免疫抑制劑者。
5.3.7 現在或最近三個月受試部位未參加其他臨床試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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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QB/T 4256-2011 化妝品保濕功效評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