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鉛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中鉛的測定。
采集環境空氣10 m3(標準狀態),樣品定容至50 ml時,方法檢出限為0.009 μg/m3,測定下限為0.036 μg/m3。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5432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T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T 374 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3 方法原理
用石英纖維等濾膜采集環境空氣中的顆粒物樣品,經消解后,注入石墨爐原子化器中,經過干燥、灰化和原子化,其基態原子對283.3nm處的譜線產生選擇性吸收,其吸光度值與鉛的質量濃度成正比。
4 干擾及消除
加入磷酸二氫銨作為基體改進劑,可消除基體干擾。高濃度的鈣、硫酸鹽、磷酸鹽、碘化物、氟化物或者醋酸會干擾鉛的測定,可通過標準加入法來校正。背景干擾可通過扣背景的方式來消除。
5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明,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優級純試劑。實驗用水:比電阻≥18MΩ?cm。
5.1 硝酸:ρ(HNO3)=1.42 g/ml。
5.2 鹽酸:ρ(HCl)=1.19 g/ml。
5.3 過氧化氫:φ(H2O2)=30%。
5.4 硝酸溶液:1+9。
用硝酸(5.1)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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