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總有機碳(TOC)的燃燒氧化一非分散紅外吸收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總有機碳(TOC)的測定,檢出限為0.1 mg/L, 測定下限為0.5 mg/L。
注1:本標準測定TOC分為差減法((3.1)和直接法((3.2)。當水中苯、甲苯、環己烷和三氯甲烷等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較高時,宜用差減法測定;當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較少而無機碳含量相對較高時,宜用直接法測定。
注2:當元素碳微粒(煤煙)、碳化物、氰化物、氰酸鹽和硫氰酸鹽存在時,可與有機碳同時測出。
注3:水中含大顆粒懸浮物時,由于受自動進樣器孔徑的限制,測定結果不包括全部顆粒態有機碳。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有機碳 total organic carbon, TOC
指溶解或懸浮在水中有機物的含碳量(以質量濃度表示),是以含碳量表示水體中有機物總量的綜合指標。
2.2 總碳 total carbon,TC
指水中存在的有機碳、無機碳和元素碳的總含量。
2.3 無機碳 inorganic carbon, IC
指水中存在的元素碳、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化物、氰酸鹽、氰化物和硫氰酸鹽的含碳量。
2.4 可吹掃有機碳 purgeable organic carbon, POC
指在本標準規定條件下水中可被吹掃出的有機碳。
2.5 不可吹掃有機碳 non-purgeable organic carbon, NPOC
指在本標準規定條件下水中不可被吹掃出的有機碳。
3 方法原理
3.1 差減法測定總有機碳
將試樣連同凈化氣體分別導入高溫燃燒管和低溫反應管中,經高溫燃燒管的試樣被高溫催化氧化,其中的有機碳和無機碳均轉化為二氧化碳,經低溫反應管的試樣被酸化后,其中的無機碳分解成二氧化碳,兩種反應管中生成的二氧化碳分別被導入非分散紅外檢測器。在特定波長下,一定質量濃度范圍內二氧化碳的紅外線吸收強度與其質量濃度成正比,由此可對試樣總碳(TC)和無機碳(IC)進行定量測定。
總碳與無機碳的差值,即為總有機碳。
3.2 直接法測定總有機碳
試樣經酸化曝氣,其中的無機碳轉化為二氧化碳被去除,再將試樣注入高溫燃燒管中,可直接測定總有機碳。由于酸化曝氣會損失可吹掃有機碳(POC),故測得總有機碳值為不可吹掃有機碳(NP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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