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組成結構、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設計、生產和檢測。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4793.1 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 61010-1:2001,IDT)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環境空氣質量連續監測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monitoring
在監測點位采用連續監測儀器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連續的樣品采集、處理、分析的過程。
3.2
點式分析儀器 point analyzer
在固定點上通過采樣系統將環境空氣采入并測定空氣污染物濃度的監測分析儀器。
3.3
開放光程分析儀器 open path analyzer
采用從發射端發射光束經開放環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測定該光束光程上平均空氣污染物濃度的儀器。
3.4
零點漂移 zero drift
在未進行維修、保養或調節的前提下,儀器按規定的時間運行后,儀器的讀數與零輸入之間的偏差。
3.5
量程漂移 span drift
在未進行維修、保養或調節的前提下,儀器按規定的時間運行后,儀器的讀數與已知參考值之間的偏差。
3. 6
無人值守工作時間 period of unattended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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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654-2013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