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為水質采樣標準第四部分。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 5667-4:1987《水質采樣第四部分:湖泊和水庫采樣指導》。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湖泊和水庫采樣方案設計、采樣技術、樣品保存和處理的詳細原則。
本標準不包括微生物檢驗的采樣。
本標準適用于湖泊和水庫。其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種:
1.1 水質特性檢測
水體長期的質量檢測。用于調查研究湖庫水質狀況及發展趨勢。
1.2 水質控制檢測
在水體中一個或幾個指定的采樣點進行長期水質檢測。
1.3 特殊情況的檢測
當有生物種類或種群發生障礙、死亡或其他異常現象(水華、顏色等)出現時對污染的鑒定和測定。
2 引用標準
GB 6816 水質詞匯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GB 12997 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GB 12998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GB 12999 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3 定義
3.1 定點水樣
就時間和地點而言,從水體中不連續地隨機采集的樣品。
3.2 深度樣品組
從水體的特定地點的不同深度采集的一組樣品。
3.3 平面樣品組
從水體特定深度的不同地點采集的一組樣品。
3.4 綜合樣品
3.4.1 深度綜合樣
從水體的特定地點,在同一垂直線上,從表層到沉積層之間,或其他規定深度之間,連續或不連續地采集兩個或更多的樣品,經混合后所得的樣品。
3.4.2 平面綜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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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T 14581-93 水質 湖泊和水庫采樣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