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廣東省打好污染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改善我省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更有效地控制玻璃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推進玻璃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進步,2018年8月9日經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現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立項批準,見《廣東省質監局關于批準下達2018年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第一批)的通知》(粵質監標函〔2018〕629號),由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和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等單位共同承擔廣東省《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工作。
1.2 工作過程
(1)標準開題及前期準備工作
2018年1月,廣東省質監局發布《廣東省質監局關于2018年度省級地方標準(工業、服務業類)立項工作的通知》(粵質監標函〔2018〕39號),征集省級地方標準。
2018年2-3月,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完成了《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標準立項申報,并由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牽頭成立標準編制組。
2018年4月,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會同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赴佛山市、肇慶市現場調研,聽取當地環保主管部門以及玻璃制造企業對現行玻璃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執行情況介紹。
2018年5-6月,標準編制組開展了大量的文獻調研工作。在政策法規方面,標準編制組對國家及我省玻璃行業管理及污染整治的相關環保政策開展了研究,分析了新形勢下玻璃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環境管理需求;在污染物特征方面,開展了玻璃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征、控制技術的文獻調研;在標準限值制定方面,對國內外玻璃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情況進行調研和分析;在行業發展方面,收集到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概況,系統收集到行業產能規模、產量、產品、燃料結構、污染治理、污染排放等情況。
(2)標準文本編制
2018年7月16日,省質監局立項同意《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納入我省2018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接到通知后,標準編制組立即啟動了《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文本編制工作。
2018年7月27日,標準編制組召開廣東省《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工作座談會,聽取骨干企業對開展我省地方標準制修訂的意見建議。
2018年8月,標準編制組對省內主要的玻璃企業生產線2017-2018年約45000個實時在線監測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分析;對前期調研收集到的玻璃企業的產品、生產工藝及設施、治污工藝及設施、主要原輔材料、燃料品種等基本信息進行匯總整理分析。
2018年9月,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標準編制組起草完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初稿)及編制說明。
2018年10月,標準編制組對《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初稿)進行專題討論,并聽取部分玻璃企業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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