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 17378的本部分規定了海水監測項目的分析方法,對海水分析的樣品采集、貯存、運輸、測定結果計算等提出了技術規定和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大洋、近海、河口及咸淡混合水域。可用于海洋環境監測,常規水質監測,近岸淺水區環境污染調查監測,以及海洋傾廢、疏浚物、赤潮和海洋污染事故的應急專項調查監測與海洋有關的海洋環境調查監測。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 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載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12763.2 海洋調查規范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觀測
GB/T 12763.4 海洋調查規范 第4部分:海洋化學要素調查
GB 17378.2 海洋監測規范 第2部分:數據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HY/T 07-1992 顛倒溫度表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GB 17378的本部分。
3.1
過濾的水樣 filtered water sample
用0.45 μm纖維濾膜過濾的水。
3.2
標線 standard line
計量容器體積的刻度線。
4 一般規定
4.1試 劑、溶劑、濾膜的純化和處理。
4.1.1 氨水的等溫擴散法純化:將分別盛有氨水和高純水的容器分放在玻璃干燥器隔板上或隔板下,密閉放置。擴散時間依氣溫而定,大約1周~2周。
4.1.2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的純化:對新開封的溶劑可進行簡單的處理,即每升溶劑中加200mL鹽酸羥胺溶液(體積分數0.5%),于分液漏斗中振蕩洗滌棄去水相,再用純水洗滌一次,經干燥過的濾紙過濾即可。若作為回收的廢溶劑或經上述方法處理后仍不合格者,改用下法處理:將溶劑倒入蒸餾瓶至半滿,加適量亞硫酸鈉溶液(體積分數10%)適量覆于上層,進行第一次蒸餾,再移入另一清潔的蒸餾瓶中,加人固體氧化鈣進行第二次蒸餾,棄去初餾液少許,接取餾液,貯于棕色瓶中。若溶劑為氯仿,可加1%體積的無水乙醇,增加其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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