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發布實施后,原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多次向我部反映實際執行GB 31571有關間接排放標準中存在的問題,原環保部科技司、水環境管理司高度重視,努力推動解決有關問題。
為進一步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分析水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的設置和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GB 31571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給出解決方案,原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委托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開展了相關研究工作,具體由環境標準所(以下簡稱“標準所”)承擔。
1.2 工作過程
2017年3月~6月,原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組織標準所和有關專家就GB 31571規定的水污染物類別、直接與間接排放限值規定及依據、執行遇到問題及原因等進行研究分析,提出初步編制思路。
2017年7月27日,經商原環保部科技司并報部領導同意,原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正式啟動修改單編制工作。
2017年8月31日,原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組織原環保部科技標準司、環評司、環監局等部相關司局,浙江、江蘇等地方環境管理部門,以及清華大學、中國環科院等單位的有關專家,在上海共同研討標準修改單初稿,原則同意修改單初稿內容,并就其中涉及的各方責任、加強監管等提出進一步改進建議。
2017年11月~2018年4月,編制組就如何確定園區排放濃度限值以避免稀釋排放、園區污泥處理處置方式、園區內各企業排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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