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征集2013年國家環保標準制修訂項目承擔單位的通知》(環辦函〔2012〕1023號)[1],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牽頭、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協作,申請《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環境監測》(HJ/T 8.2-1994)[2]修訂項目。2012年11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通過了環境保護部在京組織召開的標準擇優答辯論證會,成為《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環境監測》標準承擔單位。
依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開展2013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3〕154號)[3],《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環境監測》(HJ/T 8.2-1994) [2]列入2013年標準制修訂項目,項目統一編號為2013-84。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承擔本標準的修訂任務,合作單位為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1.2 工作過程
1.2.1 成立標準修訂編制組和啟動標準修訂
2013年3月,根據《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環境監測》(HJ/T 8.2-1994)[2]修訂項目任務要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召集協作單位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成立標準修訂編制組(以下簡稱編制組),制定了本次標準修訂計劃及主要工作內容,明確工作進度要求,正式啟動標準修訂工作。
1.2.2 查詢相關文獻資料,擬定標準修訂思路
為了選擇代表性強、適用性廣的理論及操作方法開展本次標準修訂工作,編制組查閱收集了有關環境監測工作范疇的文件和各級環境監測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對目前的環境監測工作主要職能和未來業務發展方向進行分析,重新劃定環境監測檔案形成的基本范圍。同時, 查閱分析了我國現行有效的檔案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資料[4-16],比較各相關理論的適用性和先進性,結合環境監測行業的特點和業務需求,確定了本次標準修訂的重點方向和編制思路。2013年6月,完成標準修訂文本大綱草案。
1.2.3 廣泛調研、充分論證,進一步確定和完善技術路線
2013 年 7 月,編制組召開內部討論會,對標準修訂文本大綱草案進行了充分討論。10 月,根據標準修訂文本大綱,完成標準修訂草案;11 月至 12 月,編制組成員赴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成都市環境監測站、重慶市環境監測中心和遼寧省環境監測中心、沈陽市環境監測站、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等,對原標準執行狀況進行實地調研, 對各級環境監測部門檔案管理機制、管理模式、措施手段以及檔案管理信息化程度等進行深入、具體調研,并根據實地調研獲取的資料,進一步完善標準修訂草案。
更多標準編制說明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編制說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