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水中氚的分析方法》(GB 12375-90)的修訂由原國家環保總局核安全司、標準司提出 2007年初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承擔修訂工作。具體計劃要求見下表。
項目 |
國標委 |
項目名稱? |
項目要求和說明 |
1601 |
310 |
水中氚的分析方法 |
修訂GB 12375-90 |
1.2 工作過程
2007年3月接受修訂任務后,我站立即成立了編制組,經過資料調研、專家咨詢、論證,于2007年9月初完成征求意見稿。
環保部辦公廳向全國各有關單位下發了《關于征求(核設施流出物監測的一般規定)(征求意見稿)等六項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環辦函「20081788號),經充分研究各單位的反饋意見后,我站于2008年10月完成送審稿。
在2008年度的送審稿中,標準等效采用了國家環境保護局和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提出,中國原子能科學院孔繁信研究員負責起草的《水中氚的分析方法》(GB 12375-90)。修訂過程中參照了《標準化工作導則》(GB 1.1),國家環保總局2004年12月9日發布并實施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HJ/T168-2004)和《國家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公告2006年第41號)等文件,并參照了《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61-2001)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計量技術規范(JJF 1059-1999)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司組編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指南》(中國計量出版社)。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及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與現行標準基本一致,只作了一些標準要素、文字及不確定度方面的編輯修改。該標準2008年送審稿上報后,未開展下一步工作。
生態環境部重新將該標準列入編制計劃(2019-2020年),經承擔單位內部專家小組討論,決定重新啟動該標準的修訂工作,并重新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近年來,編制小組成員充分調研了國內外關于水中氚測量的標準資料,結合近來國家輻射環境監測網水中氚監測,并參照核工業系統、全國海洋監測系統以及國土部門水中氚開展情況,編制完成了新的《水中氚的分析方法》(草案),參照HJ 168-2010《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導則》和 HJ 565-2010《環境保護標準編制出版技術指南》和相關規定開展標準修訂流程。
2019年2月21日,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在北京召開標準進度調度會,政策技術處和監測應急處根據標準制修訂最新的相關規定,對相關標準的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安排,其中,本標準下一步工作為重新開啟必要性論證和征求意見稿編制工作。
按照該安排,標準修訂組織部門于2019年3月27日組織召開了標準開題論證報告審查會,論證委員會通過了該標準的開題論證。根據開題論證意見,編制組編制了標準征求意見稿和本編制說明。
按照該安排,標準修訂組織部門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組織召開了標準開題論證報告審查會,論證委員會通過了該標準的開題論證。根據開題論證意見,編制組編制了標準征求意見稿和本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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