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根據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關于下達水中石油類監測分析方法標準驗證轉化工作任務的函》(環測便函〔2017〕427 號),為推進《關于消耗臭氧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際履約進程,實現我國關于 2019 年停止實驗室用途使用四氯化碳(CTC)的承諾,滿足現行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石油類的監測要求,環境監測司向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原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下達了“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熒光分光光度法等”方法的驗證轉化工作,及“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重量法”的制定計劃。
1.2 工作過程
1.2.1 成立標準編制組
2017年11月任務下達后,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立即成立標準編制組,專門承擔此項標準的研究制訂工作,小組成員由從事石油類分析和研究經驗的人員組成。
1.2.2 查詢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
2017年11月,根據《國家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環規科技〔2017〕1 號) 的相關規定,檢索、查詢和收集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分析目前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重量法測定的研究現狀、相關分析方法及其存在的問題,并與相關分析人員進行座談討論解決方案,在整理借鑒的基礎上確定了方法的技術路線和主要研究內容。
1.2.3 編寫開題論證報告
2017年12月,標準編制組根據擬定的技術路線,進行了標準物質種類調查、萃取劑篩選、萃取劑殘渣確定、取樣體積的確定,在此基礎上編寫了開題論證報告及標準文本草案。
1.2.4 召開標準開題論證會
2018年1月9日,監測司組織專家進行標準開題論證,論證委員會聽取了標準主編單位所作的標準開題論證報告和標準草案內容介紹,經質詢、討論,形成以下論證意見:
(1) 標準名稱修改為:《水質 油類的測定 重量法》;
(2) 本方法的適用范圍修改為適用于污水在pH小于2的條件下,被正己烷萃取且重量法測定的物質;
(3) 重點研究方法的檢出限等特性指標;
(4) 優化實驗過程,盡快完成征求意見稿;
(5) 通過實驗室間驗證結果確定質量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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