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準編制背景
1.1 任務工作來源
為進一步完善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適應環境管理工作需要,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環規科技〔2017〕1 號)和中央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7 年 8 月,原環境保護部開展了 2018 年度《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計劃項目工作承擔單位征集工作(環辦科技函〔2017〕1323 號),經過競爭性答辯評審,2018 年 1 月原環保部科技標準司下達任務書(技-2018-006 號)。2018 年 5 月 18 日,生態環境部下發了《關于組織實施 2018 年度國家環境技術體系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環辦科技函〔2018〕301 號), 共提出 10 項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計劃項目,其中包括《陶瓷制品制造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項目承擔單位為建筑材料工業技術情報研究所,協作單位包括北京全華環保技術標準研究中心、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佛山市建材行業協會和江蘇科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1.2 項目工作過程
(1) 前期準備階段
2018 年 1 月,收到工作任務后,建筑材料工業技術情報研究所組織 5 家協作單位的 20 余名專家和技術人員成立了標準編制組,編制了工作方案及調查表,明確了任務分工,并對典型生產企業開展了現場考察。
(2) 開展技術初篩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通過檢索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發放調研問卷及開展實地調研等,獲得 1498 家企業的生產工藝類型、燃料種類、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等資料,提出 60 項技術清單,其中包括 10 類 30 項污染預防技術,30 項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和廢水治理技術。通過與行業專家、污染治理工程設計專家、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專家、地方環保部門的研討和綜合分析后,初篩出 37 項備選技術清單,其中包括 25 項大氣污染防治技術。
(3) 召開標準開題論證會
2018 年 4 月,在廣泛調查及專家咨詢的基礎上,明確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確定了陶瓷制品制造業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備選清單,形成了標準文本草案及開題報告。2018 年 4 月 16 日由生態環境部主持在北京召開了開題論證會,論證會專家對標準的適用范圍、清潔生產技術在污染防治技術體系中的定位、實地調研范圍等問題提出了修改意見,并針對調研企業數量及典型性的確定、污染防治技術可行性分析、可行技術的先進性評估等問題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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