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提出了印刷工業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本標準可作為印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
HJ 2026 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HJ 2027 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HJ/T 1 氣體參數測量和采樣的固定位裝置
AQ 4273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除塵系統安全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印刷 printing
使用模擬或數字的圖像載體將呈色劑/色料(如油墨)轉移到承印物上的復制過程。
3.2 印刷工業 printing industry
從事印刷復制以及印前處理、制版,印后加工的裝訂、表面整飾及包裝成型等生產活動的工業。
3.3 印刷油墨 printing ink
由著色劑、連結料、輔助劑等成分組成的分散體系,在印刷過程中被轉移到承印物上著色的物質。
3.4 揮發性有機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
在表征VOCs總體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要求,可采用總揮發性有機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總烴(以NMHC表示)作為污染物控制項目。
3.5 非甲烷總烴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
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有響應的除甲烷外的氣態有機化合物的總和,以碳的質量濃度計。
3.6 單位油墨 VOCs 基準產生量 VOCs baseline emission of unit printing ink usage
印刷企業或生產設施每消耗單位油墨量在該產污環節產生的VOCs總量的范圍值,單位為噸VOCs/ 噸油墨。
3.7 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根據我國一定時期內環境需求和經濟水平,在污染防治過程中綜合采用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和環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國家印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規模應用的技術。
4 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
4.1 生產工藝
4.1.1 印刷生產一般包括印前、印刷、印后加工三個工藝過程。根據印刷所用版式類型可將印刷分為平版印刷、凹版印刷、凸版印刷(包括樹脂版印刷和柔性版印刷)和孔版印刷(主要為絲網印刷)。印前過程主要包括制版及印前處理(洗罐、涂布等)等工序。印刷過程主要包括油墨調配和輸送、印刷、在機上光、烘干等工序,以及橡皮布清洗和墨路清洗等配套工序。印后過程主要包括精裝、膠裝、騎馬訂裝等裝訂工序;覆膜、上光、燙箔、模切等表面整飾工序;膠黏劑及光油調配和輸送、復合、烘干、糊盒、制袋、裝裱、裁切等包裝成型工序。印刷工藝流程見附錄 A。
4.1.2 印刷工業企業使用的主要原料和輔料包括紙張、紙板、塑料薄膜、鋁箔、紡織物、金屬板材、各類容器、油墨、膠黏劑、稀釋劑、清洗劑、潤濕液、顯影液、定影液、光油、涂料等。其中含 VOCs 的原輔材料包括油墨、膠黏劑、稀釋劑、清洗劑、潤濕液、光油、涂料等。印刷主要生產工序含 VOCs 原輔材料的 VOCs 含量及特征污染物見附錄 B。
4.1.3 印刷工業企業生產所用能源主要包括電力、天然氣等。
4.2 污染物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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