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羽毛(絨)加工工業(含水洗)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含水洗的羽毛(絨)加工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羽毛(絨)加工工業(含水洗)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羽毛(絨)加工工業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羽毛(絨)加工工業(含水洗)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
屠宰和肉類加工工業里的羽絨清洗工序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屠宰及肉類加工工業》(HJ 860.3)。羽毛(絨)加工工業排污單位中,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產污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HJ 953)。
本標準未作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羽毛(絨)加工工業排污單位的其他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術規范 總則》 (HJ942)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21901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212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493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521 廢水排放規律代碼(試行)
HJ 608 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HJ 942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
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 總則(試行)
HJ 953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 48 號)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 年版)》
《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環發〔2008〕6 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 號)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28 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39 號)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環監〔1996〕470 號)
《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3 年 第 14 號)
《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大氣函〔2016〕1087 號)
《關于加強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動監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6〕1488號)
《關于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7〕 61 號)
《關于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8 年第 9 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羽毛(絨)加工工業排污單位 pollutant emission units of down industry
指將鵝、鴨等水禽類羽毛進行水洗、烘干、分毛、拼堆等工序加工成可用于羽毛(絨) 制品生產的標準毛(行業代碼 1941)的排污單位。
本規范所指羽毛(絨)加工工業排污單位必須含水洗加工工序。
3.2 許可排放限值 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
指排污許可證中規定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速率)和排放量。
3.3 特殊時段 special periods
指根據國家和地方限期達標規劃及其他相關環境管理規定,對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情況有特殊要求的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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