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 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從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中提煉金屬的排污單位,屬于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不適用于本標準。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中,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的焚燒處置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危險廢物焚燒》;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 30485)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水泥工業》(HJ 847);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焚燒處置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生活垃圾焚燒》;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及其他無機化學工業專項排放標準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無機化學工業》;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HJ 953);廢礦物油加工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HJ 1034)。本標準未作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
物治理排污單位的其他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HJ 942) 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5085.1~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078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23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5562.2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66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8484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8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 20426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0485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GB 31572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3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31852 鉻渣處理處置規范
GB 34330 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6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 228 醫療廢物化學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試行)
HJ/T 229 醫療廢物微波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試行)
HJ/T 276 醫療廢物高溫蒸汽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試行)
HJ/T 298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T 301 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暫行)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494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521 廢水排放規律代碼(試行)
HJ 608 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