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干式電力變壓器類環境標志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電壓等級為35kV級及以下的干式電力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本標準不適用于SF6氣體絕緣干式變壓器和以下小型及專用變壓器:
額定容量小于1kVA的單相變壓器及額定容量小于5kVA的多相變壓器
靜止變流器用變壓器
起動變壓器
試驗變壓器
機車變壓器
隔爆和礦用變壓器
焊接用變壓器
調壓變壓器
專用小型安全電力變壓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094.10-2003 電力變壓器 第10部分:聲級測定
GB 6450-1986 干式電力變壓器
GB/T 10228-1997 干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
JB/T 10088-1999 6-220kV 級變壓器聲級
3 基本要求
3.1 產品質量應符合 GB/T 10228-1997 和 GB 6450-1986 產品質量標準的要求;
3.2 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 技術內容
4.1 對損耗的要求
產品的空載損耗應比 GB/T 10228-1997 中組 I 所規定的值低 20%,產品的負載損耗應比 GB/T 10228-1997 中所規定的值低 15%。
4.2 對噪聲的要求
產品的噪聲指標應比 JB/T 10088-1999 中所規定的值低 15%。
4.3 對局部放電量的要求
產品在規定的預加電壓與局部放電試驗電壓下,且在規定持續時間下的局部放電量應為 10kV 級及以下的干式電力變壓器小于等于 5 pC;35kV 級及以下的干式電力變壓器小于等于 10 pC。
4.4 對產品回收特性的要求
產品應易于拆解,產品中金屬材料與非金屬材料應易于分離。申請者應證明這種分離設施目前是廣泛存在的,同時必須為廢棄的產品建立回收系統或必須與目前設立的回收系統相結合。
5 檢驗方法
5.1 技術內容 4.1 的要求按 GB/T 10228-1997 中的規定進行檢測;
5.2 技術內容 4.2 的要求按 JB/T 10088-1999 及 GB/T 1094.10-2003 中的規定進行檢測;
5.3 技術內容 4.3 的要求按 GB 6450-1986 中的方規定進行檢測;
5.4 技術內容 4.4 的要求通過文件審查結合現場檢查的方式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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