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基本原則、內容、程序和方法。
本規范適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使用、貯運等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包括核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價。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主要系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名錄》中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氣開采與煉制、信息化學品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加工、采掘業、建材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
本技術導則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風險評價篇章的編制與審核的技術依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即構成本規范的條文,與本導則同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導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導則。
HJ/T 2.1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
HJ/T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T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
GB/T 19485 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T 14848 地下水質量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 18218 重大危險源辨識
GBZ 2 工業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GB 50844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TJ 36-79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允許濃度)
GB 5083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 12801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突發性事故對環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風險值R表征,其定義為事故發生概率P與事故造成的環境(或健康)后果C的乘積,用R表示,即:
R[危害/單位時間]=P[事故/單位時間]×C[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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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T 169-2004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