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標準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以四氫呋喃為溶劑,采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測定紡織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可能含有某些鄰苯二甲酸酯的紡織產品。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1
增塑材料或軟化材料plasticized or softened material
經化學物質處理后更具柔韌性的塑化材料。
注:本標準中的化學物質是鄰苯二甲酸酯。塑化材料示例:涂層劑、涂料印花粘合劑等。
2.2
整體處理紡織品 overall treated textile
連續整理、涂層或印染的紡織品。
2.3
局部處理紡織品 locally treated textile
非連續整理、涂層或印染的紡織品。
2.4
代表性試樣 representative specimen
從樣品的不同處理部位獲得的試樣。
3 原理
以四氫吠喃為溶劑采用超聲波發生器,將試樣中的塑化聚合物全部或部分溶解,使用合適的溶劑(乙睛、正己烷等)對溶解的聚合物進行沉淀,萃取鄰苯二甲酸酯。萃取液經離心分離和稀釋定容后,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測定鄰苯二甲酸酯,采用內標法定量。
4 試劑
除非另有規定,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
4.1 四氫吠喃,CAS號109-99-9。
4.2 沉淀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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