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揮發性有機物屬易燃物質,其中部分屬有毒物質,配制標準樣品和保存時應注意安全。在有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采樣時,要特別注意采樣儀器和操作的安全性。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中24種揮發性有機物測定的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中24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24種揮發性有機物包括:丙酮、異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環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乙苯、對/間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鄰二甲苯、苯甲醚、苯甲醛、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其他揮發性有機物經過驗證后也可使用本方法。
當采樣體積為300 ml時,本標準的方法檢出限為0.001~0.01 mg/m3,測定下限為0.004~0.04 mg/m3。詳見附錄A。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 639水質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32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
HJ/T 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采樣穿透sampling pene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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