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聲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機場周圍區域受飛機通過(起飛、降落、低空飛越)噪聲的影響,不適用于本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785 聲級計電、聲性能及測試方法
GB/T 15173 聲校準器
GB/T 15190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范
GB/T 17181 積分平均聲級計
GB/T 50280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準
JTG B01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A聲級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壓級,用LA表示,單位dB (A)。
3.2
等效聲級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等效連續A聲級的簡稱,指在規定測量時間T內A聲級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簡寫為L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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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3096-2008 聲環境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