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的內容、方法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 GB 8702 規定豁免范圍以外的移動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其他移動通信發射設施的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8702 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T 2900.1 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
HJ/T 10.2 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 電磁輻射監測儀器和方法
HJ/T 10.3 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 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與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移動通信 mobile communication
通信雙方或至少有一方是在運動中進行的信息交換。例如移動體(人、車、船、機)與固定點之間或各移動體之間的通信。
3.2 基站 base station
在陸地移動業務中的陸地臺,是受基站控制器控制,為一個小區或同站址的多個小區服務的無線收發信設備。基站通過無線接口提供與終端之間的無線信道。
3.3 電磁環境敏感目標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sensitive target
電磁環境監測需重點關注的對象。包括住宅、學校、醫院、辦公樓、工廠等有公眾居住、工作或學習的建筑物。
4 監測條件
4.1 環境條件
監測時的環境條件應符合儀器的使用要求。
4.2 監測儀器
4.2.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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