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為進一步規范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2006 年原國家環保總局下達了《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原則與方法》的制訂任務,項目統一編號為 1537。項目承擔單位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1.2 工作過程
(1) 成立標準編制組,查詢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
任務下達后,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成立標準編制組,對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方法開展了相關調查、研究工作,分析標準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完成了《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原則和方法》(草案)和編制說明(草案)。
(2) 開題論證,確定標準制訂的技術路線
2010 年 10 月 11 日,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在北京組織召開開題論證會。對標準修訂的技術路線、擬開展的主要工作等進行了深入討論。會議認為,標準的定位準確,適用范圍、主要內容及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合理、可行,并建議在對現行排放標準體系、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總結分析,確定研究重點。
(3) 召開標準研討會
2017 年 3 月 31 日,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在北京召開研討會,聽取編制組對《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原則與方法》制定思路的匯報。會議建議下一步重點研究排污許可等新型管理制度,界定排放標準在國家環境管理體系中的定位和作用;研究科學設置標準體系, 解決交叉重疊、缺項等問題。盡快編制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4) 編制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2017 年 4 月~9 月,根據標準研討會意見,編制組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初稿, 并于2017年8月完成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初稿在環境保護部內各業務司局的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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