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南編制必要性
核動力廠冷卻水取排水量較大,對環境的影響已經引起廣泛關注,對水產養殖的影響尤為突出,已成為近年來群眾來信來訪的重要問題,甚至引發多次小規模群體性事件。
在紅沿河、三門、徐大堡、漳州、寧德、臺山等多個核電項目環評報告審評過程中,溫排放影響成為重要瓶頸問題,對溫排放影響進行現實模擬成為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為滿足海水水質標準的要求,核動力廠立項后常需要申請調整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和海洋功能區劃,進而導致水體功能降級。但實際上核動力廠冷卻水僅排放熱量,其他污染物很少,從生態影響的角度可以更加科學的評價溫排水的影響,以減少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和海洋功能區劃的調整。
近些年我國濱海核動力廠發生多起由于海生物堵塞取水設施導致冷源喪失事件,影響到了核動力廠安全運行。為此,從生物來源方面開展核動力廠取排水設施優化設計的相關研究很有必要。
綜上,為規范核動力廠建設項目冷卻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防止和控制核動力廠冷卻水取水和溫排水產生的負面環境影響,保護生態環境安全,我司組織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編寫了《核動力廠冷卻水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
二、主要技術依據
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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