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中非空間數據和空間數據的內容、質量和匯交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匯交、共享和服務過程中的數據質量控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1139 基礎地理信息標準數據基本規定
GB/T 226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GB/T 7027 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
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 信息交換 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GB/T 13989 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分幅和編號
GB/T 16831 基于坐標的地理點位置標準表示法
GB/T 17278 數字地形圖產品基本要求
GB/T 24356 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GDPJ 05 數字正射影像生產技術規定
GDPJ 14 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整合處理技術規定》
HJ 724 環境基礎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
HJ 726 環境空間數據交換技術規范
HJ 1140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基礎調查(試行)
HJ 1141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生態狀況監測(試行)
HJ 1144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臺賬數據庫建設(試行)
CH/T 1007 基礎地理信息數字產品元數據
CH/T 9009.4 基礎地理信息數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數字柵格地圖
TD/T 1055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技術規程
《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9〕42 號)
《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廳字〔2017〕2 號)
《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指南》(環辦生態〔2017〕48 號)
《關于印發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成果審核有關材料的函》(自然資辦函〔2020〕868 號)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生態保護紅線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指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海岸生態穩定等功能的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
3.2
數據質量控制 data quality control
指生態保護紅線各類監管數據在前期資料準備、信息采集、數據處理、成果匯交、產品入庫、信息發布過程中的內容及形式控制。
3.3
生態功能 data quality control
指生態系統在維持生命的物質循環和能量轉換過程中,為人類提供的惠益,通常包括產品提供、生態調節、娛樂文化和支持功能。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通常包括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維護、洪水調蓄等類型。
3.4
移動核查數據 mobile verification data
?指通過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移動核查客戶端采集、輸入、上傳的國家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人類活動信息。
3.5
圖斑 plot
單一地類地塊,以及被行政界線、土地權屬界線或線狀地物分割的單一地類地塊。本標準指生態保護紅線矢量邊界形成的具有相關屬性信息的閉合圖形。
4.1 全過程控制原則
數據質量控制必須貫穿于資料準備、信息采集、數據處理、成果匯交、產品入庫、信息發布等監測監管數據獲取、提交和監管的全過程。
4.2 分類控制原則
在基本管控原則不變的前提下,針對非空間數據、空間數據等不同數據類型,分類做好監管數據的質量控制;針對部分數據涉密的問題,應自行妥善保管,或依照國家規定脫密后再提交國家相關部門,確保監管數據質量控制工作切實有效。
4.3 分級控制原則
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責任單位負責本級上報的數據質量控制,以及向國家報送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所有數據成果的質量檢查;同時監督、指導和檢查下級監管工作及數據質量審核。
4.4 全員控制原則
參與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相關工作的全體人員都是數據質量控制的主體。各省(市、區) 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和廉政建設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的具體要求, 如實、按時報送監管數據,確保數據客觀真實,有據可依。不得干預監管數據的正常報送, 不得任意篡改、瞞報、偽報核查執法信息。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質量控制的工作流程(見圖1)分為:前期準備、數據質量檢查和分析入庫三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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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質量控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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