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分類圖形、規格和使用方法等。
本標準適用于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使用 的環境保護識別標志。
根據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需要按照危險貨物運輸的危險廢物,其運輸工具的識別標 志按照 GB 13392 和 GB 190 等執行。
醫療廢物的識別標志按照 HJ 421 執行。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5085.1~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GB 13392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GB/T 15565 圖形符號 術語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T 38920 危險廢物儲運單元編碼要求
HJ 298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 421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
HJ 608 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危險廢物 hazardous waste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 固體廢物。
3.2
識別標志 identification signs
由呈現在襯底色和邊框構成的幾何形狀中的符號形成的傳遞特定信息的視覺構型。
3.3
危險廢物標簽 hazardous waste label
用于傳遞危險廢物特定信息的文字、象形圖和編碼組合,可采用印刷、粘貼、栓掛和釘附等方式固 定在危險廢物的容器或包裝物上。
3.4
危險廢物貯存分區標志 signs of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subarea
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內,用于標示危險廢物貯存分區信息的局部信息標志。
3.5
危險廢物設施場所標志牌 signs of hazardous waste site
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場所,用于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 發生危害的警告性區域信息標志。
4.1 危險廢物標簽
4.1.1 危險廢物標簽式樣見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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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廢物名稱: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險廢物,參考名錄中“危險廢物”一欄,填寫簡化的 名稱;經 GB 5085.1~7 和 HJ 298 鑒別判定的危險廢物,應按照其產生來源和工藝填寫廢物描述,如水性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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