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任務來源
為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檔案管理水平,2013 年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 2013 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3〕54 號),要求對《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科學研究》(HJ/T 8.1-94)(以下簡稱《標準》)開展修訂工作,項目編號為 2013-87,項目承擔單位為蘇州大學。
2020年1月8日,為加快標準修訂進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關于變更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任務承擔單位的函》(廳函〔2020〕2 號),將本標準制修訂任務的承擔單位變更為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1.2 工作過程
1.2.1 啟動標準制修訂的前期工作
2013 年 11 月 29 日,蘇州大學編制組在原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召開《標準》實施方案論證會,2014 年 3 月完成開題論證。2020年1月8日,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接到任務變更通知后,迅速召開編制啟動會,成立標準編制組,在蘇州大學已有基礎上繼續開展《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1.2.2 開展調研及資料收集工作
針對生態環境科學研究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及需求,編制組在制修訂過程中收集了國內外檔案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性文件,通過實地調研、座談、電話咨詢和視頻會議等多種形式,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檔案人員和科研項目負責人等進行了調研。
1.2.3 編寫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根據調研及資料收集情況,編制組經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于 2020 年 10 月通過由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組織的標準征求意見稿技術審查會。根據專家意見及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反饋的其他同類標準審查意見,編制組進一步對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進行修改和完善。
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檔案和其他檔案一樣具有存史、通鑒、傳承、啟后的重要作用, 是重要的民生資源、社會資源、政府資源和公共資源。《標準》實施 20 多年以來在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檔案管理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相關檔案管理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科研體制的重大變革、生態環境系統機構改革以及文件管理數字化轉型,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領域及檔案管理要求都發生巨大變化,在新形勢和新要求下逐漸暴露出不少問題,已無法適應當前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檔案管理的需求,因此亟需對1994 年制定的《標準》進行修訂。
3.1 國內相關標準
3.1.1 我國科學研究檔案相關標準
表 3.1-1 列出了國內現行科學研究檔案管理相關標準,這些標準體現了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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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我國生態環境檔案相關標準
我國現行的生態環境檔案管理相關行業標準主要有 10 項,編制組在制修訂本標準時充分考慮了與這些標準的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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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國外相關標準情況
國外科學研究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存在多種方式,檔案資源服務細致化水平較高,電子檔案管理機制較為完善。檔案管理手段上具有管理信息化、保障措施法制化和高度開放性等特點。
4.1 標準修訂的基本原則
(1)規范性原則
按照《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規則》(國環規法規〔2020〕4 號)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各階段工作。本標準嚴格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編寫。
(2)一致性原則
標準的編制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協調一致,避免不必要的差異。
(3)前瞻性原則
充分考慮檔案管理“單軌制”發展趨勢,保持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前瞻性。
4.2 技術路線
本次標準制修訂的具體方法和技術路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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